野豬是保護動物,屬于國家“三有”保護動物,即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、科學研究價值的陸地野生動物。我國《刑法》規定,非法捕殺、收購、出售珍貴、瀕危野生動物要承擔刑事責任,輕者罰款拘留,情節嚴重的會被判處5-10年的有期徒刑。
野豬是保護動物嗎

野豬不是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,但屬于“三有”保護動物。“三有”保護動物指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、科學研究價值的陸地野生動物,野豬在2000年被正式列入該名錄中,非法捕殺國家保護動物會受到刑法處置。
我國《刑法》中有明確規定,違反狩獵法規,破壞野生動物資源,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罰金。非法捕殺、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瀕危、珍稀野生動物,會對其進行罰款、拘留、有期徒刑5年以下或者5-10年的懲治。
野豬一般指歐亞野豬,在2008年,該物種還被列入《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》,雖然野豬的分布比較廣泛,但在一些狩獵強度較高的地方,種群也會受到威脅,后來有國家采取法律措施規范后,野豬的種群數量才有所增加。